政府大数据中心的前身是2013年初成立的原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和原政府网络信息中心。
根据《关于设立咸宁市政府大数据中心的答复》,政府大数据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
1.落实国家和地方责任。拟订电子政务项目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划方案,制定城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地方政府电子政务日常工作,指导和管理地方政府信息化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化应用。
3.负责政府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推进城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
4.负责全市政治信息资源整合和管理,建设全市政治信息管理目录系统和交换服务系统。
5.完善全市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建设,推动跨市部门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设和应用。
6.负责电子政务网络安全运行工作,组织网络安全检查和评估。
7.负责全市电子政务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政务公开、网上信息公开的技术支持和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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