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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计划


一、争取国家枢纽节点在晋布局山西构建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
1月4日,据省发改委消息,近日发布的《山西省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依托太原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网优势,连接点网络,到2023年,在太原都市圈建成1个省级核心节点,大同、阳泉、吕梁3个市级枢纽节点,基本形成“以核心为龙头”的大数据中心一体化合作创新“三极支撑、多边应用”格局,力争山西国家枢纽节点设计,全面融入国家综合数据动力枢纽体系。
阅读《方案》全文
《工作方案》提出
我省将夯实基础要素,强化数字网络体系,统筹数字体系,激活数字链体系,通过能源、数字盾牌系统保障等6项重点规划强化数字大脑体系
着力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中、技术先进、绿色低碳、建设并重的大型数据中心协同创新并运用,为全省数千个行业赋能。其中,省级核心节点建设将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地区进行后处理、离线分析、存储备份等非实时数据中心服务,积极争取国家枢纽节点和国家重要计算机资源灾难恢复中心。
在推动网络互联互通方面,我们将继续优化骨干传输网络架构,拓展网络传输带宽,加快太原国家级互联网网络直连点建设和完善。
构建与数据中心的直连网络,打通网络传输通道,降低网络时延,完善跨网络、跨区域的基础功能和数据交互。
到2023年,全省数据中心间将实现高速互联。原则上,数据中心端到端网络时延同城内不超过10毫秒,城市间不超过20毫秒。


二、大数据系统体系建设规划包括哪些内容是什么

大数据体系建设计划包括:加强大数据技术产品研发、深化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动工业大数据应用发展、加强大数据产业主体合作加速培育、推进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大数据产业支撑体系,提高大数据安全能力。

指以数据生产、采集、存储、处理、分析和服务为基础的相关经济活动,称为大数据产业。目前,我国大数据产业体系已初步形成、发展和发展。构建大数据体系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大数据资源掌控、技术支撑和价值挖掘能力,加快数据强国步伐,同时支撑建设是有利的。愿我国成为制造强国、网络强国。

详细信息

大数系统建设规划及发展原则:

创新驱动、应用为基础、开放共享一、统筹协调,安全有章。

大数据系统建设规划和发展目标:

技术产品先进可控、应用能力显着增强、生态系统丰富发达、支撑能力不断增强。,数据安全性强。

参考来源:--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