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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数据中心的主管部门


一、四川省大数据中心电话

028-85327632。

主要职能是开展区域大数据发展战略、地方性法规、法规草案和标准的基础研究工作,为区域大数据规划建设、组织实施、运行维护提供服务。政府支持服务;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维护,开展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模式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研究和试点示范;以及政府系统大数据安全系统的安全保障等。

(1)办公室。负责中心文件、会务、档案、保密等日常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安全保卫、保密、信息、宣传、信访以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中心。

(二)政策研究室。开展区域大数据发展战略、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等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营商环境体系优化,向政府提出建议;服务政策和标准建议,并负责中心综合稿件起草工作。

(三)计划投资部。审查政务信息建设标准和规范,推动省级政务信息系统标准的加强、规范和建设,为省政府协调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备案管理工作提供建议;对中央信息化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地区预算安排的格式化项目建设备案提出建议和意见,提出建设和年度运营建议;维护计划,并负责组织中央政府采购工作。

(四)网管办公室(四川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协调推进电子政务基础网络建设,实施政府内网、政务外网的建设和运维管理,推动行业专网融合,负责政务系统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和使用。


二、大数据中心是什么单位

法律分析:大数据中心是直接向州政府报告的部门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开展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草案、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基础研究工作,以及国家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组织实施和运行维护。提供支持服务。承担国家政府数据、公共数据、社会数据聚合整合、共享发布、应用集成等数据管理任务;大数据分析具有巨大潜力,但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成为障碍。由于技术限制和其他商业考虑,数据分析公司获得的结果可能无法反映实际情况。企业要想保证通过大数据分析得出的结论是预期的结果,就需要提高大数据分析的准确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条例》第四条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具有下列性质的机构:已经利用国有企业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福利、救灾救灾、统计等工作的国家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的研究、技术推广与试验、公共设施管理、物资储存、监测、勘察、测绘、检验、检测、鉴定等事务;经济监督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公证认证、信息咨询、人员交流、就业服务、代理后勤服务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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