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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数据中心机房每天用电量)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 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实行定额制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该规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公共机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节能工作全面负责,并直接与其考核有关。负责公共机构。公共机构应当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能源消耗限额使用能源。过度使用能源需要一个解释。
公共机构节能主要是指节约电力、成品油、燃气、热力等能源。总体来看,我国存在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过大、能源消费增长较快、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条例明确规定:公共组织实行节能针对性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与公共组织负责人的考核、考核直接相关;公共机构应当建立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计划,实行能源消耗计量制度,如实记录能源消耗初始计量数据并建立统计台账等。
条例规定公共机构必须在有关部门规定的能源消费限额内使用能源,并加强能源消费支出管理;使用能源超过能源消耗限额的,必须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该机构的工作情况。
《条例》对公共单位节能工作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包括规定公共单位必须加强能源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查管理,落实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公共机构应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节能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对办公设备、空调、电梯、照明及用能系统和设备等重点进行规范。公共机构以及网络机房、食堂、锅炉房等。用能部位节能运行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