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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冷负荷指标


一、信息中心机房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

根据GB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关于机房“环境要求”的一般规定:


5.1.1温度、露点温度及相对温度机房主要和附加区域的湿度必须满足电子信息设备的使用要求,当电子信息设备尚未确定时,必须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5.1.2主机房空气颗粒物浓度,在静态或动态条件下检测,粒径大于或等于0.5um的悬浮颗粒物应小于1760万个每立方米空气。


5.1.3数据中心改造后的室内空气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相关规定。


符合GB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中“噪声、电磁干扰、振动、静电”的一般要求:


根据GB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中对“空调”的一般要求:


7.1.1数据中心的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基于本规范附录A的数据中心级实现。空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


7.1.2与其他功能用房建在同一建筑内的数据中心应配备独立的空调系统。


7.1.3主机房与其他房间应设有独立的空调系统。


空调系统负荷计算依据GB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7.2.1电子信息设备及其他散热设备应根据设备的实际功耗计算。


7.2.2空调系统夏季冷负荷应包含以下内容:


7.2.3湿空调系统负荷空气应包含以下内容:


空调系统的气流组织在GB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中规定:


7.3.1机房空调系统的气流组织形式应根据电子信息设备本身的冷却方式、设备布局、设备散热、应采用内部风速、防尘和建筑条件、流体力学计算等方法对主机房内的气流组织进行模拟分析。当电子信息设备对气流组织没有特殊要求时,主机房的气流组织类型、出风口和回风温差可按下表选择。


7.3.2单机柜发热量大于4kW的机房,地板下送风采用移动式(顶部回风),前置送风管路间应采用冷却空调(后回风)等方式,并采取冷热通道隔离措施。


7.3.3在人员操作的机房内,送风气流不应朝向人员。


GB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有关空调调节系统设计



二、暖通空调的冷负荷指标?民用建筑空调冷负荷估算指数(W/m2)
房间名称1m2人建筑负荷人体负荷轻负荷新风量m3/h新风负荷总负荷
旅游饭店:客房0.063607205027114
酒吧、咖啡0.535701525136256
西餐厅0.540841725136277
中餐厅0.67351162025190360宴会厅0.830134,0.10134A,0.10tri,017601824191
小型会议室0.336043402592235
大型会议房间0.57408840251903582033119256
办公室。0.54080401265225
剧院:礼堂2302281581744447
休息室0.570642040216370
化妆室0.254035502055180
体育馆:7.<52027817305068173
图书馆:阅览室0.15014302527121展厅:展览房间0.255831202568177
礼堂:报告厅0.535584025136269
公寓:住房0.17014205054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