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地理论的三大原则是市场优化原则、交通优化原则和行政优化原则。
中心地理论的概念:
中心地理论是由德国城市地理学家克里斯塔勒和德国经济学家卢施于1933年提出的。分别于1940年和1940年提出。它于20世纪50年代在英语国家流行,随后传播到其他国家。它被认为是20世纪人文地理学最重要的贡献之一。这是要研究的主要理论之一。城市群和城市化也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地理学的基础之一。
中心地理论是指解释一个地区中心地的分布和相对规模的理论。根据这一理论,城市的主要功能是向周边地区提供商品和服务。最重要的中心不一定是人口最多的,但它是在交通网络中处于最关键位置并可以提供广泛的品和服务的区域。该理论在城市系统生态演替研究中具有重要应用。
三原则说明:
1.市场原则:Christaler其先。人们对以农村市场中心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定居制度表示担忧,因此他首先讨论了基于市场原则的中心地模式。根据市场原则,上级中心应位于三个下级中心形成的等边三角形的中心,这样上级中心才能在与上级中心的竞争中获得最大利润。形成K=3系统。
2.交通原则:Christaler认识到早期建立的道路系统对聚落体系的形成影响深远,导致初期没有配置B级中心。理想情况下,随机地分布在表面上,但沿着运动线分布。
3.管理原则:在K=3和K=4体系中,除1个辖区由最高级别中心完全管辖外,其余辖区都是碎片化的,显然不方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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