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大数据中心的前身是原电子政务办公室和原政府网络信息中心,成立于2013年初。
根据《关于成立政府大数据中心的通知》咸宁市政府大数据中心”,政府大数据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电子政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划方案,编制电子政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划方案,编制拟定本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电子政务日常工作,指导管理市政务信息化建设,推动政务信息化应用。
3.负责政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加强全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
4.负责全市政治信息资源整合和管理,制定全市政治信息管理引导制度和交换服务制度。
5.完善城市人口、法人、地理空间、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强全市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设和应用。
6.负责电子政务网络安全工作,组织网络安全检查和评估。
7.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工作培训。
8.负责政务公开、网上信息公开的技术支持、运行维护。